嘉业德物业
产品详情
【案例】乱停车被物业锁车轮,车辆启动受损应该物业赔?

乱停车被物业锁车轮,

车辆启动受损应该物业赔?

夜班回家将车停在车库出口,业主举报后小区物业将车辆车轮锁住,车主未留意车轮被锁直接启动,车辆损坏车主将物业告上法庭。26日,记者从镇江新区法院了解到,镇江新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最终判决物业公司承担50%的责任。

  据法院方介绍,去年10月15日夜晚,家住镇江新区某西区的冉甯(化名)夜班回家,因为小区内道路车辆停满了,而冉甯也没有租赁地下车库,便将车子停在了地下车库的出口处。次日清晨,小区物业接到其他业主投诉电话,物业人员赶到现场后,打电话给110告知车牌号要求挪车,110转接冉甯电话,却处于关机状态。此后,物业公司人员就用地锁将冉甯的车子锁在了车库门口,并在车窗上张贴“此处通道禁止停车”告知书。

  当天上午大约8点多钟,冉甯急忙出门,当他发动车辆准备离开时,意外发现车子不停震动但无法驶离。下车察看后,冉甯这才发现车辆左前轮被锁上了大铁锁,并且由于启动导致了车辆受损。

  审理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在冉甯违规停车后将其所驾驶车辆车轮锁住,但并未向冉甯明确告知锁车轮行为,冉甯在未注意车辆被锁的情况下启动导致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对此显然存在过错

  而冉甯违规停车后离开,返回后又未注意观察到物业公司所张贴的告知书而启动车辆,致车辆受损,同样存在过错。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定双方各承担修车费用50%的责任。


律师说法:

此类案件中,如何界定物业公司和冉先生各自的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在冉先生“违停”后将其所驾驶车辆车轮锁住,且并未向冉先生明确告知该锁车轮行为,导致冉先生在未注意车辆被锁的情况下启动车辆使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对冉先生合法财产的损失存在过错。而冉先生违规停车后离开,占用了公共通行道路,返回后未注意到物业公司所张贴的告知书而启动车辆致车辆受损,同样存在过错。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法院判决冉先生及物业公司各承担损失的一半,较为妥当。

      最后,律师在此提醒各物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交警等法定主体才有资格判断车辆是否违停及如何处罚,而物业公司与车主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显然无权锁车或罚款等,还是以设障及劝阻等方式管理为佳。另,物业公司在履行管理职责时应合理谨慎,并尽到明确及时的告知义务,以免给车主造成损失。

       而针对各位车主,律师也有忠告,停车时还请遵守小区规则,避免将车辆停在妨碍道路安全和他人正常通行的地点,以免给自己及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遇到本期案例中袁先生类似的情况,请及时与物业沟通联系,告知锁车行为违法;造成损失后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解决。来源:扬子晚报等网络


备案号:宁ICP备15001063号-1   版权所有 银川嘉业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