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1月17日,国务院决定取消二级以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之后,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9月6日,国务院又决定取消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认定。至此,从1999年开始施行的行业资质管理,寿终正寝,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资质管理作为行业管理的最基本制度,曾经引导和左右行业发展18年。倏然谢幕,行业内的不解、不舍、不便油然而生。但行业管理需要赋予行业发展以新的生机和活力,该去的一定要去;新常态下的新探索肯定能够催生新的行业管理模式,该来的一定会来。
一、做“大”曾经是“华山一条路”。
原来认定资质的四项条件:注册资本、专业人员数量、管理规模、经营业绩,无一不与“大”相联系。说穿了,就是根据管理面积认定企业资质。而明令的资质准入,实际上给做大的物业企业以优待和保护。所以在实施资质管理的情况下,一个物业企业要想搞出名堂,只有做大这唯一选择。
二、“大”的未必就是强的、好的。
企业的管理规模大了,基础雄厚,舞台宽阔,有利于做强、做好。但“大”,不等于“强”和“好”,也并非做强、做好的充分必要条件。君不见,那些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企业未必就是最赚钱的企业,那些销售量最大的产品也未必就是最好的产品。行业内的大家清楚,行业外的如汽车、如服装,等等。
三、物业企业发展有了多元选择。
取消资质认定后,政府对物业行业的管控转变为信用管理。社会对物业企业的评价,从单一的以规模排座次,过渡到以产品、服务、运行、信誉等多维度的长短论英雄。那些在细分市场上具有“一招鲜”的物业企业,那些在区域市场上精通“地方菜”的物业企业……做出特色来,也可以风生水起。
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作用凸显。
原来的资质准入制度,实质上给有形市场加了一张无形“门票”。许多经营管理水平毫不逊色的中小型物业公司,经常只能在台下看“大国俱乐部”玩耍。现在一律免票入场,只要愿意,都可以登台参与游戏,市场的活力得到充分释放,“蛇吞象”不再是神话。
五、物业管理新模式会不会应运而生?
“有一个好项目经理,一个管理项目至少成功一半”,这是业内精英圈的共识。资质认定被取消,彻底湮没了企业资质作用,而进一步突出了个人执业能力。少了壁垒,项目经理创业的门槛和羁绊降低,其中一些人难免心生去意,欲试另起炉灶,由此可能会让合伙制等新模式试水。
六、不能用资质管理思维做信用管理。
前提是首先必须理清什么算信用,不能牵强附会,把本质不相关的东西也夹杂进去。信用可以有伦理的、经济的、法律的、货币的等多角度的理解和阐述,但无论从何角度,守约与践约都是其本质要求。物业企业的信用应当是所有这些角度的综合,然而一些地方出台的信用管理办法,依旧有资质管理的影子,万变不离其宗,那就背离了取消资质认定的初衷。